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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明白動物保護法第22條3項規定飼主應為寵物辦理絕育。未絕育寵物可能罹患攝護腺及圍肛腺腫瘤(公)、乳腺瘤及子宮蓄膿(母)等疾病。 我承諾將寵物飼養於室內或以籠舍飼養,並將公母分籠,外出以箱籠或牽繩,種種管制措施避免寵物繁殖可能性。若私自繁殖,將被依動物保護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驗證區
1.以上各欄所填寫資料及檢附文件之內容,如有不實情事,本人願擔負一切法律責任。此致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